The Beginning
疫情期间东平县就业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对在我县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不含劳务派遣)。
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