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样认定?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二、劳动者应保存哪些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在纠纷发生以前就要做些准备,因为发生纠纷后寻找证据往往很难,劳动局、法院并不能按照要求给你取证,因此,自己提前保存证据非常重要。
劳动者最好将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工作证、考勤簿等等保存,以备后用。如果拿不到这些证据,那你自己要做个有心人,将老板、工头等人约定的工资数额、结算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录下来,可以作为录音证据;每天的工作情况都做记录,这些证据在将来发生纠纷时,对维护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给单位干活,接受单位的领导,从单位领取工资,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此外,劳动者还要知道劳动者应保存哪些劳动关系证明。认定了劳动关系,才能追讨工资,才能为自己维权。因此,劳动者一定要了解认定劳动关系的问题,必要时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形是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样的情形很多,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构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此时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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