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工资能和其它一起发吗?
可以。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是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一并发放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司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个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个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还有就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里,加班均采用口头的通知,发生争议后,单位矢口否认,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好多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到的一些证人或者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或者法院采信,则是一个问题。
三、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怎么办
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结算应当按照:月工资÷21.75乘实际出勤天数。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需要规定工资的发放日期,并且如果特殊的日期一般需要提前支付,如果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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