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车辆损失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大连车辆损失保险理赔流程:
1.交通事故后的通知和现场勘查。
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救助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否则,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者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处理,查明责任。
可以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处理,然后双方签订协议作为理赔依据。公安机关也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证明和调解协议。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调解。
3.确定损失。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被保险交通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4.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损失情况和保险赔偿限额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
一般原则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70%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此比例内确定赔偿金额。
大连车辆停驶损失险相关条款有哪些
第一条保险责任
车辆停驶损失保险在使用本保险承保的车辆过程中,如因基本保险条款保险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身损坏,车辆停止行驶,保险人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修理时间内,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额乘以自修理之日起至修理完毕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额;
(2)整车损坏的,按照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间,上述赔偿应累计计算,直至保险单中约定的赔偿天数。
第二条免除责任
保险人对以下停止驾驶的损失概不负责:
(a)车辆在扣留期间丢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修理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延误送修或者修理车辆造成的损失;
(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偿的限制
赔偿限额以投保人和保险人申请保险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本保险最长约定赔偿天数为30天,每天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200元。
TAG:大连车辆损失险理赔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