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22年幼儿园寒假安排
1、西湖区
西湖区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
小学:2022年1月17日
初中:2022年1月17日至18日
(如遇特殊情况有变动,另行通知)
西湖区寒假时间、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
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5日起放寒假。
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
2、钱塘区
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18日(暂定)
钱塘区寒假时间、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
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5日起放寒假。
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
3、余杭区
余杭区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小学:2022年1月18日--19日
初中:2022年1月19日--20日
高一、高二:2022年1月16日--18日
高三:2022年1月19日
职高:2022年1月19日--20日
寒假安排、报到注册时间:
2021学年第一学期于2022年1月24日结束,1月25日起放寒假。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2年2月16日学生报到注册。
4、临平区
临平区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小学:2022年1月18日—19日
初中:2022年1月19日—20日
高一、高二(普高):2022年1月16日—18日
高三(普高):2022年1月6日—8日(英语+选考科目首考)
2022年1月19日(语文、数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职高文化课:2022年1月19日—20日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杭州幼儿园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入园条件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幼儿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
2、“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幼儿,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幼儿中优先安排。
三、录取方式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驻杭州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6、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7、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8、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9、经市、区人才办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和《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10、工作地为市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
11、拆迁过渡家庭幼儿,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2、集体户口家庭幼儿,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3、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由公租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4、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可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也可去获得批准的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幼儿园报名。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注: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得重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