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第3号
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对于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从严从细落实核酸检测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一)入(返)榕人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榕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二)重点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地铁、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普通市民:提倡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一)外来人员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商超市场、金融机构、酒店、办事窗口、机场、车站、码头、影院、图书馆等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二)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各类场所均应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强化核酸采样点服务
全市设置210个核酸采样点,提供便捷、高效的核酸检测服务。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至5月10日24时。
四、强化“四方责任”
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严格落实属地、主管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一)属地责任。属地政府负责,强化组织动员,督促社区(村居)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抓好辖区内入(返)榕人员、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主管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管理、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重点人群,严格按规定的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三)单位责任。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的要求,督促入(返)榕职工在返岗前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四)个人责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入(返)榕人员要在入榕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