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公证处开展“敬老月”公证公益服务活动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我处将于10月份开展“敬老月”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对象
全县(兰考县辖区)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9日-11月9日
三、活动方式
(一)减免公证费用。活动期间,我处对本县 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用;办理其他公证的,减收公证费用。
(二)开通绿色通道。我处开设办证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行动确实不便的老年人申请公证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证明材料清单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遗嘱涉及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3、遗嘱受益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遗嘱人婚姻状况材料;
6、遗嘱草稿;
7、其他材料。
备注:
①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银行存单;股权证明等权属证明材料;
②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③遗嘱人若有遗嘱草稿,可提供;
④其他材料例如:遗嘱人与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证处电话0371-2698072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