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关于印发<泰安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性贷款业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便捷审批通道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二、申请条件: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申报程序:经办银行为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开展资格审核。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其中,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对未纳入名单的申请企业,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推至经办银行。
3.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
四、办理渠道: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联系方式:市直0538-6718068 、泰山区0538-8337607、岱岳区0538-8568782、新泰市0538-7230656、肥城市0538-3217216、宁阳县0538-5628420、东平县0538-2832838、高新区0538-8938066、泰山景区0538-5369166、徂汶景区0538-89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