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事故已经过去了4549天,尽管善后处理遥遥无期,人们正在逐渐淡忘这场灾难,而新的危机又在逼近。当地时间8月24日13时(北京时间12时)整,福岛第一核电站“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启动排海。经过17分钟,核污染水就经由海底隧道流进太平洋。日本计划今年排放31200吨,整个排海工作预计持续30年。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1日,日本东京,首相官邸,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会长坂本雅信举行会议,讨论将东京电力公司控股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处理后的水排放入海的计划后,向媒体发表讲话。 本文图片均来自视觉中国
在日本,首相官邸内外两重天。官邸之中,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表示:“即使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政府也会承担责任,直到‘处理水’的工作完成。”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小早川智明出席阁僚会议后说,“我有责任解决风评(名誉受损)问题。”核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责任还未尽完,日本政府和东电公司却再度承诺负责。官邸门外,200多人举着横幅集会抗议,人们喊着“倾听渔民的声音”、“排海会给子孙后代留下后患。”
在韩国,政治割裂民意。韩国政府就日方从24日排放核污染水一事表示,“不存在科学和技术问题”。该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于23日晚在国会主楼前举行烛光集会,抗议日方核污水排海。同时,韩国市民团体近日在日本驻韩大使馆门前的抗议集会愈演愈烈,济州岛农业和渔业民间团体22日发声明称,“尹锡悦政府必须抗议并阻止日本政府的排海计划”。
当地时间2023年8月12日,韩国首尔,市民团体的成员在集会上举着标语,反对日本政府计划将福岛核电站处理过的放射性核废水排入大海。
太平洋岛国对此事的意见也出现分歧,太平洋岛国论坛轮值主席、库克群岛总理布朗近日宣称,科学支持福岛核污水排海,但该地区无法就这一“复杂”问题达成一致。
8月22日,外交部副部长孙卫东召见了日本驻华大使垂秀夫,就此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中方指出,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执意宣布将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这一行径,公然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转嫁核污染风险,将一己私利凌驾于地区和世界各国民众长远福祉之上,极其自私自利,极不负责任。中方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反对。
批评、疑问、辩驳的声音混杂着难辨真假的消息传播,还有更多不置可否的沉默。核污水入海,公共舆论不可避免地被强烈情绪裹挟,但是这作为一个可能给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持续性影响的事件,值得更多深入的讨论。
排海的水里有什么?
根据东电的计划,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处理水分4次排放,每次约排放7800吨。东电表示完成首次排放需要17天左右。由于核污水每天都在增加,因此预计本年度内的核污水削减量约为1.12万吨,相当于约10个储水罐的容量。
根据东电发布的信息,24日开始最先排放约1吨经过净化处理的核污水,这些水将用1200吨海水进行稀释。
当地时间2023年5月26日,日本福岛县双叶郡大熊町,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里的水箱中装有处理过的水。
2011年3月11日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核反应堆失控,需要持续注水冷却熔融的核燃料,加上雨水、地下水的渗入,每天产生约100吨核污染水。据东电公司网站的最新信息,截至8月3日,核污水累积至1343227万吨,已占据现有储水罐总容量的98%,即将装满。这是日本方面急于推进排海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东电称,核污染水通过多核素处理设备(ALPS)等设备进行净化,可将水中除氚之外的62种放射性物质净化至达到日本国家环境排放标准,这样的水被日方称为“ALPS处理水”。事实上,这些经过一次处理后储存起来的核污染水中仍含有铯、锶、氚等60多种核素,将会进行多次净化处理。
其中,核污水中的氚难以通过设备净化,将采取海水稀释的方式,使之浓度低于1500贝克勒尔/升,相当于日本国家标准的1/40,是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标准的约1/7。在核污水入海之前,东电将对水中的29种放射性元素进行检测。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2日,日本福岛县大隈市,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人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见证了首次释放处理过的水的采样。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7月初发布的审查报告确认了ALPS的性能良好,但是实际的污水处理结果和过往的故障使得外界对此疑虑重重。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科学院教授王悠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指出,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能否真正地降低到安全标准,持续的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排放对海洋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未知的。核污染水中有60多种放射性物质,如果只用氚的浓度代表核污染水的处理效果,是以偏概全、避重就轻的说法。
王悠说,核污染水中的60余种核素,根据其衰变的半衰期长短、所产生的份额(即产额)、可能存在的数量以及可能做长距离迁移等因素进行初步区分,将其中的8种核素——氚(3H 或T)、铯-137(137Cs)、铯-134(134Cs)、锶-90(90Sr)、锶-89(89Sr)、钴-60(60Co)、碘-129(129I)、锑-125(125Sb)和钌-106(106Ru)统称为核事故特征性核素。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些物质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无论是实验条件下或是现场调查的结果都存在空白,没有具体数据来证实它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学研究所科学家肯·布塞勒(Ken Buesseler)对澎湃新闻表示,东电声称会多次处理核污染水直到达标,就应该先把所有污水处理干净,并对所有的水进行检测,检测对象需涵盖大部分放射性核素。然而事实是,目前只有35%的核污水经ALPS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而24日入海的第一批核污水,直到当天上午东电才对外公布氚浓度值符合标准,除氚之外的放射性物质浓度也确认符合标准,但未公开具体数值,之后的检测和数据发布时效值得持续关注。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0日,日本福岛,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绿色头盔)在东京电力公司运营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视察“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
影响有多大?
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影响科学委员会的方法,东电2021年对核污染水排海的辐射影响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对人类和海中动植物的辐射影响低于国际标准。另外,IAEA的评估报告指出,排海的核污水辐射对动植物种群的危害可忽略不计,预计人类从动植物摄入的来自核污水的辐射量也非常轻微,成人为每年0.03微希(µSv),摄入的放射性同位素主要包括碘-129、碳-14、铁-55和硒-79。
IAEA对放射性物质影响做出的评估主要基于日方提供的数据,而对海洋生物的实际影响则需要更多实验和检测数据支撑。王悠带领的团队与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联合完成了一项研究工作,聚焦福岛核事故中的特征性核素铯(Cs)对海洋底栖生物紫贻贝的影响。实验发现,铯对紫贻贝的代谢和免疫都有影响,且在不同器官中的富集存在差异,这种生殖变化,可能意味着会对其种群动态甚至放大到底栖群落结构都产生影响。
关于海产品受到的影响,中国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7月表示,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十个县(都)食品(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严格实施100%查验。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中国7月从日本进口的鱼类等水产品为2.3451亿元,同比减少29%。
香港特区政府以及澳门特区政府8月22日同时宣布,将于24日对日本10个都县的部分食品启动进口管制措施。澳门特区的进口禁令范围更广,不仅包括了水产品,也将蔬菜、水果、蛋肉、奶制品等食品纳入禁令范围之内。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2日,韩国水原市,一名检疫官员在渔业市场测量鱼类的辐射水平。
韩国政府从2011年9月起禁止从福岛等核事故周边8个县进口所有水产品,禁令持续至今。韩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韩国对日本鱼类和贝类的进口量连续四个月下降。但是,7月日本啤酒进口量剧增,创下历年同月最高。
王悠认为,民众关注的不仅仅是日本当地的海鲜,事件危害波及太平洋的大半海域。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实际上都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于海产品安全加强监测与检测。民众的恐惧心理能够理解,但是无依据的恐慌是没有必要的。
目前,日本的邻国及太平洋国家对福岛核污水的警惕性相对较高,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欧美国家大多表示理解。实际上,核污水排放后的影响范围是广泛的。德国基尔亥姆霍兹海洋研究中心(GEOMAR)曾对福岛核污水排放进行计算机建模,结果显示核污水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
中国的研究团队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据清华大学网站,在日本宣布核污水排海决定后,清华大学的研究团队2011年对福岛核废水的扩散过程进行了模拟,宏观模拟结果表明,核污染水排放后240天将到达中国近海,1200天后将到达北美海岸并几乎覆盖整个北太平洋。随后,污染物将在赤道洋流的作用下沿美国海岸迅速扩散至南太平洋,并经澳大利亚北部海域进入印度洋。研究还指出,在核污水排放初期应重点关注对亚洲近海的影响,但后续需重点关注对北美近岸海域的影响。
排海之后还能做什么?
考虑到核污水入海后难以逆转的影响,太平洋岛国曾呼吁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倾废公约》等框架进一步讨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研究员刘丹对澎湃新闻指出,《伦敦倾废公约》对于“倾倒”的定义是在船上或其他海上构造物上倾倒核废料等污染物,而日本修了一条海底隧道将核污染水排海,实际上是在规避国际公约。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二部分仍然为海洋环境保护包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提供了原则性的规范。
2023年8月22日,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在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所在大厦前举行抗议活动,反对日本政府当天宣布的自8月24日起将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决定。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可以向国际海洋法法庭申请禁制令来阻止核污染水排放计划,但目前为止未有任何国家提起诉讼。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渤海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晏玱对澎湃新闻表示,尽管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涉嫌违反多项国际义务,但是若想有效制止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必须能够证明日本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实体性义务。为此需要承担较为沉重的实体证明责任,从已有先例来看,当事国很难通过一己之力达到举证责任的要求。现阶段依靠国际法阻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存在一定的困难。
不过就诉讼而言,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在通过司法途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适当的主体国际法院提交咨询案的可行性比较高。这类案件提起的主体是国际组织而非国家,但是国家可以推动联合国组织来提出,比如太平洋岛国就通过在联合国做工作的方式,成功推动国际法院就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责任发表咨询意见。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可以通过提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的方式来应对。张晏玱表示,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本身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将有效支持国际诉讼和仲裁,重要观点可被法庭采纳并作为法庭论证的重要依据,从而大大降低此后对日追责的不确定性。
此外,围绕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安全问题,多位专家建议,允许更多国家以及更广泛的组织参与监测和沟通,国际社会可以分享如何应对海洋环境变化方面的历史经验。我们要基于科学而非政治或情感,对全球海洋环境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