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贪腐27年,自称问心无愧的“老虎”获刑15年!有重大立功表现仍不足轻判,原因披露……)
据央视新闻,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咏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受审现场
据北京青年报,根据宣判信息,沈德咏的敛财时间为1995年至2022年3月。而沈德咏于2022年3月落马,也就是说,他直到落马当月还在敛财。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受审现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上观新闻,沈德咏去年3月21日被查,9月7日被“双开”。他长期任职于法院系统,曾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是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今年已68岁,1977年参加工作,198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毕业后,回到江西任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5年后他进入江西省高院工作,历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1997年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次年北上进入最高法任职,先后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至2008年期间,他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此后他回到最高法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达10年。2018年,64岁的沈德咏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同时,沈德咏还曾是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纪委委员、常委,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到了全国政协工作。
第二,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时,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沈德咏的职务。当时,距离沈德咏到龄退休还有不到1年时间。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6月,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他提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此时此刻,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
《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然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开”通报中却指出,沈德咏“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案情回顾
正部级“老虎”沈德咏被捕!曾参与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在落马半年之后,“老虎”沈德咏被决定逮捕。
据最高检(2022年)9月28日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德咏作出逮捕决定。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沈德咏是在今年3月被查的,他被查时,已经68岁了,他也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沈德咏
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政知君注意到,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担任过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到了全国政协工作。
第二,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时,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沈德咏的职务。当时,距离沈德咏到龄退休还有不到1年时间。
当时,最高法曾发文称,沈德咏是“我国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
在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是“根据他的诚恳请求”。
第三,在沈德咏之前,最高法还曾落马了一个“老虎”。
2015年7月12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被查。公开资料显示,奚晓明1982年1月毕业后就到了最高法工作,2004年6月至2015年8月成为最高法副院长。
在奚晓明落马之前,2015年5月12日,最高法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由时任最高法副院长的奚晓明担任。
奚晓明落马之后,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一职改由时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接任。
2017年2月,奚晓明被判无期,他被指敛财超1.1亿。
第四,沈德咏的秘书也涉案了。
今年9月,沈德咏被双开。通报中提到,他“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网页截图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沈德咏还被指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另外,赣州市原市长万凯也被指涉沈德咏案。
万凯是今年5月官宣被查的。据澎湃新闻报道,沈德咏落马后,有关办案部门就“盯上”了万凯。
上述媒体获悉,万凯攀附上沈德咏是通过其亲戚牵上线的,其亲戚是江西修水人,与沈德咏家是亲戚关系。“在担任南昌市进贤县县长、进贤县委书记的时候,万凯经常往修水县跑这层关系。”彼时,沈德咏正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其后,万凯升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第五,最高法要求肃清沈德咏流毒。
9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
会议提到,要深刻汲取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坚决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会议还要求,法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家教家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教育带动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加强对秘书等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坚决防止和纠治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杜绝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名义徇私舞弊、干预案件、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