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转学申请流程
网上转学申请时间:5月22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逾期未申请将不予补录。
赣服通: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 →进入“赣服通”小程序→下拉找到“部门专区” →点“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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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符合转学条件,确实需要申请转入兴国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采取先线上预申请,经商务工类转学还需线下集中联审,凡是今年秋季需转入城区就读的插班学生,按照《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提前准备好相关转学材料。
2、网上预审通过后的经商务工类随迁子女于7月3日-5日期间到兴国六小(红军子弟小学)接受现场审验材料,逾期未申请转学将不予办理。
3、学生户籍或房产对应学校的年级没有空余学位的,家长可申请选择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果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县教科体局将根据“户籍优先、分类调剂”的原则,按照条件顺序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的学校或者有条件扩容增加学位的学校。申请人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如某校前一类学位已满,则该校不再接收后一类转学生,将后几类申请转学生统筹安排转入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认真阅读转学公告,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转学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线上申请和线下集中审核,转学录取结果将后续公布在“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违规私自办理转学。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班级不得私自违规接纳学生转入,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按照本规定转入条件、申请程序和资格审查办理转学。凡违规私自办理转学,一经发现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转学或转学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户籍、虚假房产等信息的,不受理其转学申请。对出具虚假证明、虚假户籍、虚假房产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含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县教科体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教科体局及县直各校咨询电话:
教科体局:0797-5203033
兴国一小:钟老师(15180274460)
兴国二小:叶老师(15970903955)
兴国三小:邱老师(13979712042)
兴国四小:蔡老师(15083788778)
兴国五小:方老师(15970805893)
兴国六小:邓老师(15970717525)
兴国七小:钟老师(18270087698)
实验小学:李老师(13607079917)
思源小学:刘老师(13576656876)
兴国五中:黄老师(13979701206)
兴国六中:王老师(13979766477)
兴国七中:李老师(13767774725)
兴国三中:张老师(15970882296)
思源初中:钟老师(15083716698)
本信息解释权归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