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共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具体见《武安市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要求。包括:身体匀称,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不良嗜好;
6、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检察院辞退的;
4、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曾被开除学籍、党、团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被处死刑或者因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被判处刑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至今尚未撤销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agkzp.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0:00— 12月9日24: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附件二)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比例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降低比例开考或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准考证打印及要求:由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wagkzp.hebyac.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两科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按照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指定的网址查询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机构。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有作弊、缺考和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武安市人民政府网上的通知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
3、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毕业证书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网址http://wawszp.hebyac.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官全部外聘。
4、面试分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八)政审
参照录用公务员政审规定组织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检察院提出录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十)聘用
司法辅助人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市财政保障。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月工资标准。
2、用工形式。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聘用人员统一与武安市兴武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3、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六、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广大应聘对象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异常,及时与报考联系电话核实。
(三)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密切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0310-5689500 0310-5680218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七、本公告由武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