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我县在重点管理人员中核酸检测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均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熊某芝,女,37岁,租住凤凰县沱江镇金坪社区五组二巷。
11月13日
17:30 开门营业(城北田记烧烤店)。
18:09 与女儿驾驶电瓶车离开烧烤店。
18:12 与女儿经芒果影院门口返回家中。
18:21 骑电瓶车从家中出发,经二桥、凤凰南路至兰径市场。
18:28 到达兰径市场停放摩托车。
18:33 步行至佳惠超市,进入地下商场。
19:11 从兰径市场门口地下商场出来。
19:13 进兰径市场取电瓶车。
19:18 骑电瓶车返回烧烤店。
21:16 骑电瓶车送女儿返回家中。
22:12 骑电瓶车返回烧烤店。
11月14日
04:03 骑电瓶车返回家中。
16:21 一家三口骑行电瓶车前往城北九里边城核酸采样点采样。
17:01 出九里边城,骑行沿凤凰北路返回家中。
17:40 从家中出门,步行至烧烤店。
17:50 到达烧烤店营业。
19:35 骑电瓶车送女儿回家。
19:59 骑电瓶车返回烧烤店。
21:54 城北车站对面小卖部购物。
21:56 进入旁边天马广告店,逗留两分钟,过马路回到烧烤店。
23:36 骑行电瓶车离开烧烤店返回家中。
11月15日
0:00 骑行至栗湾二巷上坡朋友家中取药,后返回家中。
0:21 骑行至烧烤店。
02:05 骑行回到家中。
09:57 与女儿从家中出发,骑行往民俗园。
10:03 途径金坪路、喜鹊坡路到达民俗“园茂旺诊所”。
10:19 出茂旺诊所,返回金坪路方向。
10:23 返回家中。
12:14 与女儿步行出门,途径二桥、堤溪路、往体育馆核酸检测点采样。
13:16 步行出体育馆,骑共享单车原路返回。
13:25 将共享单车停至二桥头南,步行返回家中。
17:31 一家三口骑行出门,往烧烤店方向行驶。
17:33 烧烤店开门营业。
20:27 与女儿骑行电瓶车返回家中。
20:52 一人骑行回到烧烤店。
11月16日
03:29 一人骑行返回家中。
17:17 一家三口骑电瓶车出门,前往城北汽车站停车场核酸采样点采样。
17:28 完成核酸采样,步行往旅客通道至烧烤店。
17:30 到烧烤店开门营业。
18:04 出烧烤店前往城北“零食很忙”商店购物,中途骑行回烧烤店,18:38结账离开。
18:40 路过城北转盘小屋烧烤店,在店外与老板攀谈9分钟。
18:50 返回烧烤店。
22:40 骑电瓶车送女儿返回家中。
23:22 骑行返回烧烤店。
11月17日
03:33 一人步行返回家中。
08:00 接运至天下凤凰酒店隔离。
感染者:龙某芳,女,42岁,现住凤凰县城北社区天下游公寓。
11月13日
15:43 -22:34在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未外出。
22:46骑车回到天下游公寓家里。
11月14日
11:29骑车从天下游公寓家里出门。
11:38到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后回家未外出。
19:58到金都商贸城核酸采样点采样。
22:16骑车回到天下游公寓家里,未外出。
11月15日
09:54骑车从天下游公寓家里到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
10:03到达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
22:12从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骑摩托车回家。
22:19到天下游公寓家里,未外出。
11月16日
10:45从天下游公寓家里出门,驾到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
11:07从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驾车到堤溪洗车。
13:35洗车完毕,驾车回天下游公寓家里。
13:44到天下游公寓家里。
16:53到城北天下游公司核酸采样点采样。
16:57天下游公寓家里出来,到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
22:03从凤凰南路“众味合餐厅”回天下游公寓家里未外出。
11月17日
14:00 被闭环转运至天下凤凰酒店集中隔离。
感染者:张某妹,女,47岁,凤凰县廖家桥镇樱桃坳。
11月13日
18:00以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1月14日
07:00骑摩托车从樱桃坳搭载一人(龙某秀)沿樱桃坳-大坳-体育馆至城北绿城上班,中途未停留。
17:00骑摩托车去凯盛采样点采样。
17:45在凯盛广场外与张某秀,交谈约20分钟,后骑车沿凯盛-大坳-樱桃坳回家后一直未外出。
11月15日
07:00从家里骑车沿大坳-体育馆至城北绿城上班,途中未停留。
15:00步行至诚信家苑核酸采样点采样,完成采样后回公司上班。
17:00骑摩托车从世纪城经过体育馆-公安局-大坳。
17:30到达樱桃坳途中未停留。
19:00在村马路边与5位朋友交谈。
20:0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6日
早上骑车从樱桃坳—土桥垅—中医院人行横道停车。
07:30从中医院步行至兰径市场一楼、二楼买菜。
07:55 从中医院人行横道驾车往城北。
08:05到达公司上班。
15:00步行至上河老街采集核酸。
15:30完成采样后步行回到公司。
17:00骑车从城北绿城沿体育馆-公安局-大坳行驶。
17:35到达樱桃坳家中后未再外出。
请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43-3740110、3740119;
凤凰县疾控中心电话:0743-3505377、3790617、3790627。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凤凰县关于在重点管理人员中核酸检测发现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