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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关于榆阳区新增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10时起,新增划定榆阳区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新增及调整高风险区(7个)
1.金沙路街道金榆社区金榆小区(之前划定的4号楼4单元、14号楼4单元不再单列);
2.金沙路街道金林社区金林小区(之前划定的3号楼2单元、25号楼2单元不再单列);
3.金沙路街道金苑社区金苑小区;
4.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北郊电厂小区;
5.金沙路街道福利路社区金沙雅苑(之前划定的2号楼不再单列);
6.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水文站家属院;
7.金沙路街道钟阳社区楠苑首府(之前划定的6号楼3单元和4单元不再单列)。
新增调整后,榆阳区有高风险区53个
榆阳区除高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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