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五)
经专家研判,本轮疫情发展较快,社区传播风险较高。为全力遏制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10月23、24日《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二、三、四)至10月30日24时,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提倡10月18日以来已离开海珠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3天3检,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等防控措施。
二、全区范围内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街道社区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一天一检,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二)做好每日健康监测,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就诊。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健康监测,督促落实核酸检测,提倡居家办公。
(四)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等为单位,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五)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六)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七)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八)养老院、护理院和母婴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三、新港中路以南、敦和路以北、广州大道南以东、艺苑南路以西围成区域(除珠影大院、丽影广场外),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四、新港西路以南、叠景路以北、瑞康路以东、广州大道南以西围成区域(除广州大道南858号海珠交警大队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五、新港西路—新港中路—黄埔涌—赤沙涌以南、工业大道南—南洲路—广州环城高速路以北、东晓南路—新滘西路以东、华南快速路以西围成区域,实施“非必要不离开本区”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本区,主动不外出、不流动、不聚集。
(二)以路段、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等为单位,设立卡口,24小时值守,严格人员进出管理。人员进出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确因工作、就学、就医等需要离开本区的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