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方便群众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打造15分钟便民核酸检测“采样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县区居民及其他在罗人员原则上每48小时应完成至少一次核酸采样(间隔一天采样一次)。全县公共场所今后在做好场所码查验同时,应同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的,将在扫场所码时作弹窗提醒或赋黄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城区将构建15分钟便民核酸采样圈,按城区每 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屋,居民可在各地布设的便民核酸采样屋免费采样。个人在 24小时内主动申请重复核酸检测的,费用自理,时间界定以采样时间计算。各便民核酸采样屋工作时间与服务人群特点、重点时段相结合,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服务时间,满足群众采样需求。
(三)全省实行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制度,24小时内不重复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要求按现有政策执行。
(四)落实单位责任。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场所)应主动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区域人员佩戴口置、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 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落实个人责任。群众应自行前往就近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屋进行采样,即采即返。参加采样的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快速进行登记,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24小时内请勿重复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在便民核酸采样屋进行采样。伴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等不适症状的患者,直接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