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城市长效管理,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武进中心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常州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武进中心城区范围内用于公众通行的全部道路、临街退红线区域(含道板)内均禁止机动车停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或许可的停车泊位和临时车辆停放区域除外)。
二、武进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均应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划线的停放区域),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停车设施内。
三、沿街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对责任区域内随意停放的车辆进行提醒劝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加强租赁点车辆的日常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企业应加强停车场内车辆的停放管理,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车辆。
四、武进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采取视频抓拍、现场贴单、市民举报等方式记录违法停车行为,并依法处理;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或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车辆的强制措施。
五、本公告所称“武进中心城区”指312国道以南,武南路(含)以北,夏城路(含)以西,淹城路(含)以东所辖区域。“中心城区”以外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可参照本公告执行。
六、本公告所称临街退红线区域是指城市道路红线与临街建筑边界(或围墙)之间的公共场地,是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众使用和活动的场所,包括绿化、场地、道板以及道路出入口等配套设施。
七、本公告发布前的有关违法停车管理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