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方面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标准: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最高三年全额贴息。
2.创业租金补贴
对象:在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入驻各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第二年、第三年减半,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所免租金的不补贴;对未入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减半补贴。
3.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对象:初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当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5000元的不再享受本补贴,不足5000元的享受差额部分。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象: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超过3 人的,每增加1 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辖区内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标准:每人3000 元。
6.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对象: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及以上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经鉴定合格并获得培训合格凭证。
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
7.鼓励行业创业补贴
对象: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