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什么情况下有高温津贴?
发放情况: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我市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
什么是高温津贴?
答:高温津贴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或高温作业的额外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