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一、办理范围
清河县从事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二、办理程序
1、由承运企业自行填写《通行证申领表》,并准确说明申报单位名称、承运企业名称、车辆号牌、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货物名称、类别、数量、起始地名称、通行路线、途径省市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口、通行时间等信息;
2、承运企业填写《承诺书》,确保司乘人员、装卸人员、服务管理人员及运输车辆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3、承运企业携带《通行证申领表》、《承诺书》向行业监管部门(发改局、科工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开发区)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核后,出具《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审核证明书》,由申领人携带申领表、承诺书、证明书到卫健局一楼110室(县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办理通行证;
4、承运企业司乘人员返程时,要向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报备,严格落实我县外来人员疫情管控措施。
《通行证申领表》下载:扫码下载
图源公众号:清河发布
三、办理时间
自4月4日起进行办理
四、办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局 王福集 15833381318
交警大队 王全喜 18903290003
卫健局 马良彪 13653293011
开发区 滕永志 13603195001
发改局 武保印 15931980266
农业农村局 刘立良 13831989086
商务局 殷庆东 18632903368
科工局 王朋东 13400159849
特别提示: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请勿申请。伪造通行证和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