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平阳医院、浙江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省级绿色医院、省级平安医院、省级爱婴医院、省级健康促进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二医院协作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合作医院、台湾奇美医院合作医院、浙江省眼视光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儿科联盟单位,承担着鳌江流域2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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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指南
1、就诊前请您按秩序排队挂号,同时将挂号预填单项目仔细填写完整,字迹端正清晰。复诊时请出示就诊卡和病历卡。
2、急诊、危重病人、离休干部、军人、烈军属、港澳台胞、高级知识分子及老、弱、病残、7个月以上孕妇挂号可优先。
3、门诊分上、下午挂号,门诊大楼各楼层收费窗口均可。急诊24小时挂号。挂号就诊当日一次有效,次日继续就诊需要重新挂号。
4、就诊卡是您在医院就诊的信息卡,每个科室都要求出示。请不要随意丢弃就诊卡,并妥善保管。保存就诊卡有利于保存就诊信息,方便医生查看历史诊疗信息。
5、我院使用浙江省统一发票,为就诊和报销的凭证,院内就诊请与就诊卡一起出示。
6、我院已经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实行药品零差率,调整后的挂号费诊疗费具体如下:
普 通 号:诊疗费10.00元
急 诊 号:挂号费2.00元 诊疗费10.00元
副主任号:挂号费5.00元 诊疗费10.00元
主 任 号:挂号费7.00元 诊疗费10.00元
门诊预约挂号相关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预约挂号采用实名制,请务必提供真实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信息。联系电话必须是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作为现场确认凭证)。 用户预约时提供的患者信息必须与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患者姓名、证件号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预约取号业务。
目前开通以下预约方式:预约和预约取消均以短信方式确认。
1. 网上预约:当前第二日期一周内的预约。
2. 电话预约:门诊上班时间,接受当前第二日起一周内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577-63730867)
3. 现场预约:门诊上班时间,到门诊综合服务台预约窗口或分诊护士台现场办理。
4. 诊室复诊预约:在医生诊室,根据需要,由就诊医生直接预约下一次复诊。
5. 省平台预约诊疗:拨打12580、114、96365或登录浙江在线健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