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湘潭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2021年8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杨家湾公安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湖南省湘潭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湖南省湘潭市来涟返涟人员的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自8月1日起,对7月18日以来有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杨家湾公安小区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上报相关信息,规范落实14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7天的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已超过14天的上述人员(含解除隔离),按中高风-2-险地区来涟返涟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1天。
二、7月18日以后,有湖南省湘潭市低风险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湖南省湘潭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县,必须在进入我县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自8月2日起,于每日上午12时前,将《湖南省湘潭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见附件)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