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就从严从紧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执行《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一)加强出入管理
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一切服务行为或活动。
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
(二)加强日常监测
坚持每日早晚体温监测,排查“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坚持“人物同防”,严把食品、物资采购关口,严格物品消毒措施。
(三)加强内部管控
养老机构应开展院内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探视人员的旅居史、接触史或轨迹交集的排查工作。
养老机构尽快完成一轮工作人员及住养老人的全面核酸检测。
养老机构对本机构及相关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消杀。
养老机构暂停室内集体活动。
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要加强对住养老年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和正面引导。
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助餐点及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设施暂停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
暂停非急需非必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对在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尤其是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提供必要帮扶。
三、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技术队伍。
分级分类设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点,备足防疫物资。
至少设置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督查检查
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拓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