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政策不提倡举办聚会活动,应该做到减少人员聚集。
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出重要提示:避免人员聚集
企事业等单位举办聚会等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参照《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防常态化下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内传播,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要举办做到“四强化一提倡”原则。
人群聚集活动要做到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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