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全市高三年级8月25日为开学第一天,初三年级原则上9月1日为开学第一天,中小学除高三、初三之外的其他年级(含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原则上9月5日为开学第一天。陇南市卫生学校原则上9月5日开学。各县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对开学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备。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坚决压实“四方责任”,全力构筑高效防控体系,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
一要按照省市有关秋季学期开学文件精神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因地制宜,“一县一策”“一校一策”,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二要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进一步完善、修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开学前必须全面落实好“两案九制”疫情防控措施。
三是开学前七天,全市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陇,确需外出的教师员工本人向学校报备,学生外出的由监护人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备,班主任向学校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四是开学前要精准摸排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情况,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学后要按照《陇南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对在校师生员工完成每天20%的抽检,每周完成在校师生员工检测全覆盖。通知强调,要利用暑假延长期充分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教学设备物资配备更新和教师补充等工作。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指导学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睡眠、运动、复习预习等,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将教科书提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供学生预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