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有序解除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自8月10日起,我县已开展了五轮次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社会面均未检测出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8月17日0时起解除一周临时性管控措施。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解除对全县辖区内实施的交通临时性管控,恢复正常通行秩序。
2.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住宅小区实行低风险区管理,继续保持一门出入,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乡镇(村、社区)、共驻共建单位负责做好出入人员测温、查码、验证等工作,继续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和“红码”“黄码”人员隔离管控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3.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弹性办公,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
4.金融机构和邮政、快递、物流、诊所、药店经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后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5.企业、建筑工地、农产品购销等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后有序恢复。
6.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经营,暂停10人以上聚餐活动。
7.出租车、长短途客运班车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后恢复运营。
8.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夜市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继续暂停营业。待全县高中风险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区后,由经营主体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有序开放经营。其他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全面消毒、扫“金张掖快办”、测温、佩戴口罩、错峰限流等疫情防控前提下,可有序开放。
9.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
10.按照“逢进必查、不漏一人”的要求,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乡镇社区确定专人负责对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居民小区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对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县(市、区、旗)来丹返丹人员,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对有疫情的低风险区来丹返丹人员,在第一落点落实“落地采”“落地管”,集中留观3天,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对省外其他无疫情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实行“落地采”,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放行,点对点管控,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在社会面流动。
12.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躲避检查、扰乱防疫秩序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13.全县高中风险区清零前,相关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每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任务十分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松懈。请广大居民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筑防疫屏障。
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