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婚前动迁房是否算共同财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1、时间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内,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内,此时配偶作为家庭成员,是拆迁行为发生时所要考量的因素,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 倘若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拆迁行为又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则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就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也不是拆迁所要考量的因素,婚内发生的仅仅就是拆迁补偿利益的取得行为,这是一方对婚前房屋产权的自然延伸,自然就属于个人财产。
2、因素性。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补偿款或者是安置房等),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总而言之,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前动迁房一般只要没有约定都是可以认定为个人的财产,婚前的财产不会因婚后的关系而自动的转换为共同的财产,所,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协商好,双方在分割时就需要按法定的条款来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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