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犯罪行为实施中受害者过错的证据,进过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减刑。如果受害者不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想要减刑,需要在刑罚的执行期间,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通常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受害者有过错,犯罪嫌疑人可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法院审核后会进行减刑处理,通常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不会予以减刑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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