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房子争议标的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诉讼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
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二、房产纠纷诉讼费由谁出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但因为房子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而申请诉讼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诉讼费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受理的费用,一个是其他的诉讼费用,受理的费用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来确定需要缴纳的费用,其他的诉讼费用包括了如鉴定费用、勘验费用等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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