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没离婚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的情形。如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和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是在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执行的,一般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是不能进行财产的分割的,但是如果确实是有具体的是由的或者是符合分割财产的条件的也是可以申请财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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