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合同能否起诉要求房产过户?
定金合同能起诉要求房产过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者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者不能提起确权之诉,但可能提起违约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购房者选择靠谱的中介进行搭桥,由中介带领购房者参观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件等其他相关证件。
第二,在买卖双方双方通过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中介以及买卖双方签署至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此同时需要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购房者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过户,查验证件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四,需要我们根据房屋的自身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分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五,需要我们双方在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购房者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六,在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购房者付清房款并领取房屋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杂费之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购买房屋是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首先说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如果说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也会存在着定金合同之后,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自身的义务的话,是需要对此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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