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在外借债不还离婚算过错方吗?
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离婚的,虽然不算婚姻过错方但是如果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并且不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经人民法院认定属实后予以批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如果是婚前共同财产和债务就要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
2、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需要所负债务;
3、债权人举证合法证明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达成借债合意的。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大额债务,这笔钱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的,另一方无需承担,若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还可以判决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有证据证明欠债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
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综上所述,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下,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认定情形属于予以批准,如果债务属于老公个人欠下,则妻子离婚后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偿还责任,具体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购置夫妻共同财产,以此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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