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诈骗案件刑事自诉报案条件是什么?
经济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也可以通过打电话、举报信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检举、控告应当依法审查,认为应当立案调查的,可以立案调查,另外,对于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报案,办案人还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复议。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二、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多数与犯罪数额有关。针对不同数额,其立案标准是不同的。另外,不同省市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也是不同。最新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经济犯罪的报警方式与其他案件没有区别,都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报案以后如果属于应当由检察院或者专门机关立案调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移交给相关部门,这个跟报案人没有关系,报案人往往没有这些法律知识,对于报警的案件不知道该由谁主管,所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即可。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的,如果是在行为人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诈骗的犯罪行为的,致使被害人损害的,受害人是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受理后,经过审查后,依法予以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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