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罪没有打起来那定什么罪?
聚众斗殴罪没有打起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定为犯罪情况。社会上的聚众斗殴,一旦打起来伤及他人的,就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实际中,有些人聚众斗殴只是纯粹找人涨威风,吓唬对方,根本没打人,更没人受伤。
构成聚众斗殴罪,首先得满足下面的条件才行:
1、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因此,可以首先从年龄上看出来究竟满不满足聚众斗殴中的主体。
2、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一般这种犯罪的,就是得故意要聚众斗殴,这点还是可以很好判断的。
3、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其实,只要是较多人一起斗殴,不管是在公共场所,那么,都可能会被认定为这个罪。
4、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但是,如果没有打起来,就没有聚众“斗殴”,就只是聚众,没有打架这种会伤及他人的行为,就会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被判刑。但如果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是仍然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刑的。
二、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空间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聚众斗殴行为主要从客观行为表现就是聚集他人聚众斗殴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必须要进行非常严厉的处罚。如果只是聚众,但是却没有殴打他人,这种行为就不会构成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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