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的时间有效期是多久
1、永久有效,遗嘱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立遗嘱人不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遗嘱就永久有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嘱有效期的时间是永久的。且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1、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而执行遗嘱时,又会涉及到遗嘱执行人,即遵照被继承人在遗嘱上的财产继承约定,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2、有些遗嘱人会在遗嘱中约定遗嘱执行人是谁,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则该法定继承人不得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在他同意承担执行遗嘱的义务时,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中没有约定谁为执行人,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法定继承人为多人时,也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三、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父母在世子女不能放弃继承权,父母在世未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即使子女主动提出放弃,在法律上还是正常享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后分配的遗嘱,受赠人在两个月内接受,到期未接受视为放弃。
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订立后将永久生效。但是继承人继承的时间是有规定的,需要在遗嘱人去世后两个月内标明是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嘱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家庭成员因遗嘱的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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