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很多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夫妻的离婚协议书如何查档?
夫妻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档。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果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婚姻登记处查阅。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的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来进行协商,一般在写时就需要把夫妻双方的财产,以及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注明清楚,但对于财产的分割一定要确定清楚哪些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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