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与强拿硬要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人主观目的不同:
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加以威胁,迫使其限期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强拿硬要的目的与动机较为复杂,有的是以惹事生非来获得精神刺激,有的是用寻衅滋事开心取乐,有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胆量”。
2、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一般指向明确的被害对象,往往通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迫不得以给付钱财,手段主要有以对被害人或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毁坏被害人的人格、声誉、财物相威胁;以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弱点等等。而强拿硬要不同于敲诈勒索罪,其行为人一般有着明确的犯罪目的,因此,侵害对象的确定性成为区分两罪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强拿硬要存在哪些情形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敲诈勒索涉嫌犯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和强拿硬要是有区别的,在敲诈勒索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比较常见的犯罪手段是实施威胁,比如以张扬被害人隐私为由,要求被害人打钱,而强拿硬要是直接和受害人要钱,强拿硬要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依据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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