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与著作权竞合怎么处理?
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
首先核查申请人与商标注册者,商标与著作是否存在相似性即冒用的现象。
其次,核查著作人的著作时间与商标注册者的注册时间。
具体而言,有三种情况:
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
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
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
《商标法》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事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上升到立法予以规范。
二、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形式
商标的种类以构成要素为标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等。相应的,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中可能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主要有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
实际生活中,多为第一种情况,以第一种情况讲解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与解决。
三、解决冲突的原则
1、取得在后的著作权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2、取得在先的著作权基本上能够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但不是绝对的;
3、构成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不一定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权和著作权如果发生冲突的情况,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解决冲突的原则是取得在后的著作权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取得在先的著作权基本上能够阻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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