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需要共同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就需要一方当事人个人偿还了。
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结婚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要偿还,该债务如果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也要偿还,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用还债吗?
不需要拍卖还债,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有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法院一般从公平分担举证责任角度出发,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也需要偿还,并不是婚内共同债务,不需要用婚内共同房子进行还债,债务归一方所有的,是由欠债的一方自行偿还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婚内共同债务。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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