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多个伤残计算公式是什么?
残疾人实际获得的补偿金额=残疾补偿总额乘责任系数乘综合残疾等级补偿指数。
其中,综合伤残等级补偿指数=最高等级伤残补偿指数加伤残等级指数(累计)。
(1)负债系数为:
全责:100%;
主要责任:90-60%;
同等责任:50%;
次要责任:40-20%;
次要责任:10%。
(二)伤残等级补偿指标分别对应(法定标准):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
6级50% 7级40% 8级30% 9级20% 10%级
(3)附加残疾等级补偿指数对应于(无法设定标准,学术观点):
1级10% 2级9% 3级8% 4级7% 5级6%
5% 6级、7级、4% 8级、3% 9级、2% 10级、1%
(4)限制性条件:
1、附加伤残等级指标累计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部分不予统计。
2.综合伤残等级补偿指标不得大于100%,即上限为100%,超出部分不予统计。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交通事故如果导致多个伤残,赔偿的内容需要按照实际伤残综合起来进行计算,交通事故的分类包括按交通工具分类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按原因分类分为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按后果分类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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