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税务行政处罚条件有哪些?
税务机关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动供述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等。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免于刑事处罚条件有哪些
对于刑事犯罪,有的情况下可能处死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免于刑事处罚。而要想最后被免于刑事处罚,就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案件处以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如果对案件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按照实际的情况减轻处罚,对于刑事犯罪,有的情况下可能处死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免于刑事处罚,被免于刑事处罚,就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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