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出版合同是不是都是专有出版权?
出版合同不一定都是专有出版权,具体取决于合同约定,但一般情况下都是专有出版的。
《著作权法》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二、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作者转让图书出版的文种、期限以及出版和发行地区。
(3)作者的保证与赔偿以及作品要求。
(4)作者交稿的日期、稿件的形式(注明是手稿还是打印稿),同时约定出版者出书的日期。
(5)版权不属于作者的资料的使用办法。
(6)提供索引和其他补充资料的办法。
(7)作者审读校样。
(8)出版社者自行决定印刷和发行作品的方式与办法。
(9)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数量(或计算方法)、期限和方式。
(10)图书出版权再转让的收入分配。
(11)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的转让。
(12)送给著译者样书和著译者购书办法。
(13)滞销图书和处理办法。
(14)对竞争性作品的限制。
(15)合同的转让。
(16)修订再版。
(17)脱销和绝版。
(18)优先选择权。
(19)废约及违约责任。
(20)发生侵权事件的处理办法。
(21)争议的解决办法。
三、出版合同中著作权人有哪些义务?
(1) 不得一稿两报;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3)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规定过出版合同必须是专有出版权,但司法实践中基本上都是专有出版模式,除非出版社和著作权人协商一致,著作权人可以委托多家出版社出版。事实上,出版也有可能是自费出版,所以出版合同中的详细条款不能一概而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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