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犯什么罪查封财产?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是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因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犯什么罪来冻结财产的,是会根据侦查案件的情况来确定是否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具体包括四种行为:
(一)隐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
(二)转移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主要是指将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移到他处,脱离司法机关的掌握,或者将已被冻结的资金私自取出或移到其他账户;
(三)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是指将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以任何形式卖给他人;
(四)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包括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此时我国的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是可以出于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的目的,对我国的犯罪行为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存在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的,是需要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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