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生产管理法规,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制售伪劣种子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假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三、一般销售伪劣种子罪是怎么处罚的
1、如果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若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则有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到了农作物播种的季节,农民都会购买大量的种子来种植,种子的好坏直接决定农作物的产量,但是现在市场上一些违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销售伪劣种子,导致农作物减产或者颗粒无收,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此种违法行为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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