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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贫困人员认定条件(2021年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4-09 03:01:58
The Beginning

  一、贵州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1q育儿早教网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1q育儿早教网

  (一)无劳动能力;R1q育儿早教网

  (二)无生活来源;R1q育儿早教网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R1q育儿早教网

  二、无劳动能力认定条件R1q育儿早教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R1q育儿早教网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R1q育儿早教网

  (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R1q育儿早教网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R1q育儿早教网

  (四)市(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1q育儿早教网

  三、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R1q育儿早教网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R1q育儿早教网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R1q育儿早教网

  四、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R1q育儿早教网

  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R1q育儿早教网

  五、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R1q育儿早教网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R1q育儿早教网

  (一)特困人员;R1q育儿早教网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R1q育儿早教网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R1q育儿早教网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R1q育儿早教网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R1q育儿早教网

  (六)市(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1q育儿早教网

  六、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的情况R1q育儿早教网

  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R1q育儿早教网

THE END

TAG:收入  人员  财产  残疾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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