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宜都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已认定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外出市外省内或省外务工的。
二、补助标准
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5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报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开通银行功能);3.外出务工就业证明复印件(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因特殊原因就业单位无法开具证明的可由村委会(社区)出具,并写明原因;4.宜都市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填写附件1);5.宜都市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村委会/社区填写附件2);6.宜都市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审批表(乡镇填写附件3)。
(二)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传递方式将办理材料发送给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由所在村委会(社区)统一申请办理。
(三)受理
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对申请人身份和相关资料进行受理,核实盖章后报送至乡镇。乡镇汇总并填写办理材料盖章后分别于每年3月底、6月底、8月底前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审核
村委会(社区)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乡镇街办复审。市乡村振兴局对申报人员身份进行核定。审核后补贴名单在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
(五)拨付
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会保障卡。
四、温馨提示
补助资金需发放至申报人本人社保卡账户,请申报人及时办理社保卡并激活。所有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在2021至2025年期间,只能够享受一次交通补贴(2020年享受过政策的人员在过渡期内还可以享受一次)。
更多详情可咨询各村村委会、社区及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或拨打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17-4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