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淄博生育津贴待遇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但是不满1年的,待缴满1年后,参保人递交申领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会予以补发。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标准如下:
* 顺产生育的为98天;
* 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2天。
》》》拓展淄博市各医保经办窗口地址
市直: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5-B30窗口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区医保窗口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28-C35号窗口
博山区: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医保专区30-37号窗口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便民中心一楼37-45窗口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189-193号窗口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南一百米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1-24号窗口
高新区: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33号窗口
文昌湖: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28号窗口
经开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南重庆路11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01-A05窗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