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等内容如下:由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提出申领
一、申请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东营市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租房居住人员,符合条件的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二、发放对象
新就业无房职工,指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是对已发生租赁行为期间的补贴,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发放。补贴标准全市统一,具体为: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
四、申请材料
⑴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就业创业凭证和社会保障个人权益记录单;
⑷填写个人申请承诺书;
⑸用人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⑹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未办理产权证房屋的,需提报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⑺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
⑻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THE END